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养老机构申办者在筹建养老机构过程中,不到民政部门咨询或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不掌握养老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建设规范,造成已经建成的养老场所不符合养老院的相关要求,比如消防要求、房间面积的要求等。在办理建设前期手续时还会有一些优惠政策,需要民政部门在审查其合法身份、信用等级、资金实力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出具《养老机构设立指导意见书》,支持举办者向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