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4-04-22 09:10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舒兰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舒兰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努力实现应援尽援。5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4件,为1038名困难群众、50名残疾人、124名老年人、233名妇女、43名农民工、128名未成年人、8名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万余人次。
二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依托20个乡镇(街)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成立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主动上门服务;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依托“百姓说事点”及时收集反馈困难群众诉求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努力使法律援助向基层、向乡镇延伸。
三是立足群众“急难愁盼”,协助政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接受政府指派,参与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办理有较大影响的当地群体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起,成功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